会宁县公安局紧盯民生“小案”,将“破小案、保民生”作为提高大众安全感、满意度的有力抓手,快侦快破,全力保证人民大众生命产业安全。近来,会宁县公安局郭城派出所经侦办研判、盯梢蹲守,成功破获一同偷盗工地设备资料案,捕获嫌疑犯1名,有力保护了辖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次序和合法权益。
5月27日,郭城派出所接辖区一在建工地工作人员王先生报警,称其施工机械发电机、切割机、电焊机以及电缆线被盗。接到报警后,郭城派出所组织警力敏捷对偷盗现场进行勘查,并调取现场及周边的监控视频展开剖析研判,发现郭乡镇男人周某有严峻作案嫌疑。民警经过摸排造访,找到了周某的躲藏地址和赃物存放处,最总算近来将周某捕获归案,并悉数追回价值1.2万余元的被盗赃物。
工地放置设备资料是常事,但由于工地人员冗杂、监控体系不完善,因而会给不法分子待机而动。会宁公安在此提示警醒咱们,宝贵资料最好仍是不要放置在工地上,一旦丢掉,即便追回也会影响正常运用;假如的确需求将设备资料放置在工地上的,应装置监控设备或组织人员看守,避免丢掉,一经发现偷盗行为或资产丢掉请第一时间报警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:偷盗、欺诈、哄抢、争夺、敲诈勒索或许成心损毁公私资产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能够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:偷盗公私资产,数额较大的,或许屡次偷盗、入户偷盗、带着凶器偷盗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许控制,并处或许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很严峻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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