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48812】有些菜肴不宜“打包”


  现在许多家庭挑选在宾馆、饭馆吃年夜饭,并将剩下的菜肴“打包”带回家。食物药品监管部门为此提示,年夜饭中的部分菜肴不宜从头加热食用,不然有害健康。

  假如顾客将年夜饭中剩下的部分菜肴带回家,最好能在5至6小时内吃掉,并在食用前对菜肴进行高温加热。富含淀粉的食物,如年糕等简单寄生葡萄球菌,高温加热也不简单杀灭,因而这类食物“打包”回家后最好在4小时内吃完。

  此外,专家还指出,“汤、饭混吃”是一种很不科学的饮食调配。顾客不能为了省劲,将“打包”回来的年夜饭菜肴用“汤、饭混吃”的办法囫囵吞下,这样会影响人体的消化系统,乃至引发胃病。俞丽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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